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关于盐改过渡期间的一系列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省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用盐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盐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食盐安全,省盐务局从2017年9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用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整治范围为:全省各地市盐务局辖区内重点大、中、小学校的食堂、所在地大学城、各类学校集中区周边餐饮及食杂店、超市。
二、各地市盐务局都制定了相应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整治行动情况每周及时上报省盐务局。各单位还协调公安、工商、食药监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三、在专项行动中,各地盐务局提前与所在地教育部门或学校后勤等部门进行沟通,宣传*策,争取支持。同时与销售人员配合,宣传福建海盐,争取重点学校采取直供的方式进行销售。
四、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注重加强宣传报道,各地市盐务局在当地主流媒体(电视、报纸、网络)进行影像、文字资料报道,报道同时对福建海盐和省盐业集团公司现有主要盐产品进行了同步宣传。
五、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由省盐务局盐*处负责组织开展,盐*处组织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对各单位的工作进行异地交叉相互检查与落实。专项行动将持续开展到2017年10月底,届时将对全省的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与表彰。